第677章 荒唐案例不胜举 情礼之辩惹争议
作者:独唱何须和   牧渊:我在大渊搞扶贫最新章节     
    听完陈怀礼的解释,一些反应慢的大臣这才恍然大悟,对韩邦杰的鄙夷之心更盛。这是将自己女儿往死路上逼呀,做他的女儿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韩邦杰!”

    韩邦杰正恨不能找个地缝去钻呢,猛然听到正宪帝叫到了自己,硬着头皮出班恭聆圣训。

    “你适才那番言论,朕不能说你错了,毕竟你也是依据礼法和《渊律》论断的。但正如罗相所言,未免不近人情了些,所以朕才临时起意安排了这么一出戏,就是想看看你真遇到情法两难之处会如何处置,结果很令朕意外啊!”正宪帝双目如炬逼视着韩邦杰,“陈阁老在听闻朕让陈笕杀你的旨意后,都能放下脸面当殿求情,可你呢?朕让你女儿杀陈笕的时候你毫无反应,自始至终没有为你女儿说一句话,甚至为了自保还不惜鼓动她杀夫!杀夫是什么后果你不知道吗?你刚刚可是口口声声要把那个叫阿兰的女子凌迟的!韩邦杰,你是个无情无义、不仁不慈之辈啊!你连你自己女儿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你这样的人身居高位又怎么会在意黎民百姓的生死呢?”

    “臣有罪,臣该死、臣该死......”韩邦杰吓得面如土色,连连磕头请罪。

    “说你有罪吧,朕还真治不了你的罪,因为《渊律》虽繁却没有一条能套在你的身上,你只是无情,却没有犯法!反而是比你更无辜、更可怜的阿兰,《渊律》的条条框框让她无处可逃!”正宪帝感慨道,“半个月前朕就发出了修订《渊律》的旨意,内阁前两日也上了一个条陈,谈了修律的大致思路,说实话,朕不满意——很不满意!”

    正宪帝顿了顿,群臣顿感压力,尤其是负有修律之责的杜延年等人,俱都头皮一紧,敛气凝神等着挨骂。

    “你们拟的条陈看似繁琐,可实际上都是换汤不换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渊律》的漏洞。《渊律》最大的漏洞是什么?是情理法相悖之处甚多!就比如说刚才陈笕的困局,他有办法可破吗?没有!朕没有杀陈笕的意思,他也不是罪大恶极、非死不可,可最终他却死罪难逃,诸公不觉得这很荒唐吗?

    如此左右为难、无论如何都会获罪的情形在《渊律》中并不止这一种,朕再给你们举个例子。潢州有一家人,大儿子和母亲吵架,母亲让二儿子将大儿子绑了送官。路上大儿子央求弟弟将自己放了,二儿子不敢忤逆母亲,说先等母亲消气再说。大儿子怯于见官,竟投水而死!二儿子因此被判处极刑,理由是逼迫兄长致死。诸位,如果你们处在二儿子的境地,当如何自救?听母亲的,结果是害死兄长,自身获罪;听兄长的,那就是忤逆母亲,弄不好还是一死!此局如何破?

    如果这还不够说明问题,朕就再举一个例子。彭州有个人煮茶招待客人,盛开水的水盂不小心摔在地上碎裂。此人的母亲担心儿子被烫伤,走过去查看,却不小心踩到水滑倒,被碎瓷片割伤手臂,伤重去世,此人因此以‘过失杀父母’之罪被判处绞刑。此人的母亲原本是爱子心切,担心儿子烫伤才去查看,却不想最终竟因此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倘若其泉下有知,岂非伤心欲绝、痛苦自责?

    邱寺卿,你熟读《渊律》,朕举的这两个案例没有记错吧?”

    “回陛下,这两个案例确实都记载于《渊律》之中,俱都是太宗朝的判决。陛下博闻强识,并无一字谬误。”

    “嗯,”正宪帝点点头继续道,“朝廷制定律法目的何在?是为了确立一种秩序以供百姓遵守,而不是为了让百姓随时面临牢狱之灾!既如此,律法便应条理通顺、规则分明、辩证合理、推演有序,而不是令人无所适从、左右为难,更重要的一点是,律法不能与情理相悖!

    就说阿兰杀夫这个案子吧,一介孤女被迫嫁与鄙夫,娘家无一人可以依靠,夫家又行虐待之事,她该如何自救?除了杀夫,她还有别的法子吗?答案是没有!她只有两条路,要么杀了魏三,要么被魏三折磨而死!在此情形下她杀夫反抗,能说她错了吗?难道她就活该被折磨而死吗?难道她就无权为自己争取一条活路吗?她就不配活着吗?

    阿兰杀了自己的丈夫,你们口口声声要依据《渊律》判她死刑,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她真的被魏三打死,魏三会承担什么罪责?许中丞,你历任州县官多年,对此想必不陌生,你来说说,如果丈夫打死了妻子,要负什么责任?”

    许衍答道:“回陛下,按照《渊律》来说,妻殴夫是重罪,但夫殴妻无罪;若夫殴妻致死,则往往定为过失杀,处杖刑八十、流二千里。不过,由于此类案件乃是家事,官府也是不告不理,只要夫家肯多给妻族赔些钱帛,妻族不予追究,无人举告便也不了了之了!”

    “好一个不了了之啊!”正宪帝冷笑道,“男子的性命是命,女子的性命就不是命了?刑部,今后凡有案件线索,无论主家是否举告,一律都要彻查到底,尤其是命案,不再适用‘不告不理’之条。而且,夫杀妻与妻杀夫所负刑责亦应对等,若妻杀夫当剐,而夫杀妻则仅为流刑,未免过于偏颇。内阁,朕说的这两条也要写入新修的律法之中。”

    “臣等遵旨!”

    孔维翰此时却皱眉道:“陛下,有道是:‘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人以男为贵。’臣以为若夫杀妻与妻杀夫所负刑责对等,恐与礼法不符。朝廷修律,虽可考虑情理,但若情理与礼法相悖,则臣以为还是应当首重礼法。”

    孔维翰的意见代表了不少老儒的观点,不少人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就连乔履谦也微微颔首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