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八章 日记
作者:淸荷   莫名其妙去修仙最新章节     
    果然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樊晓晓心头一喜,连忙双手齐用,终于将藏在石头缝里的东西抠了出来。
    “吧嗒”一声,一个已经看不出颜色与形状的东西掉落在地。
    这是一卷兽皮,因为年月太久,兽皮已经老化,没有一丝柔软,很多地方粘连在一起,根本撕不开。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兽皮剥开,露出了里面一个笔记本。
    樊晓晓差点心脏骤停,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地球上普通学生常用的笔记本。
    而且是国人的版本,不用打开,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她的手有些颤抖,差点拿不稳这个几乎没什么重量的笔记本。
    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才轻轻翻开扉页。
    “祝小叔叔早日恢复健康!
    侄儿:小夏
    2018年10月20日”
    果然是全国通用的简体字,而且字迹工整,一看就是一个中学生的手笔,这让她的双手抖动得更厉害了。
    2018年?
    樊晓晓有些狐疑,自己是2020年过来的,原以为包装的兽皮都已经老化,这个笔记本最少也在这里待了几十年,只是因为积雪冰封,才无法判断具体年份。
    如果不是积雪冰封,兽皮怕是早就腐烂变质,这个笔记本恐怕也彻底报废了。
    看兽皮的老化程度,几十年是少的,说不定被冰封了上百年也说不准。
    可这个笔记本到主人手里是2018年,说明这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不会早于2018年,并不是一个比自己大多少的老前辈。
    带着狐疑,她继续翻阅。
    “我来过!”
    第二页,被三个大字占满。
    字迹潦草,有几个地方纸都被划破了,可见此人当时是多么惶恐愤怒。
    再翻页,出现了密密麻麻一整页的小字。
    “2018年10月20日:
    狗屁老天爷,老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好吧,老子不过就是喜欢玩哈手机,手机里面下载了不少游戏,平时走路也喜欢玩一玩而已。
    可是大家不都是这么玩的吗?
    那天是2018年10月18日,老子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一辆破车突然冲过来,将老子一下子撞出去了十几米。
    老子平生第一次,做了一个华丽的后空翻,只是落地时是硬着陆,骨头摔断了几根。
    好在破车司机当时也是减速了的,不然老子当时就要去找阎王报到了。
    在医院,老子终于开始反省,将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卸载了,准备重新做人。
    医院里不许抽烟,老子只好玩打火机,想象着烟被点燃,自己吞云吐雾的样子。
    20日,侄儿来看我,送了我两支中性笔和一个笔记本,还神秘兮兮地说,他买了笔和本子以后,专门跑到城外山顶上的小庙,为我祈福,还特意请庙里的和尚,给笔和本子开光。
    信了你的邪!
    老子当时就想把这些东西扔出去,老子已经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小朋友送我笔和本子?
    啥意思?当老子跟你一样,还是个啃笔头的中学生?
    可是看到那小子大汗淋漓的样子,确实为我专程跑了那么远,再怎么样也是那小子的一片心意,只好装出高兴的样子收下了。
    特娘的,谁知道老子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老天爷,你要玩我,好歹也送我去一个文明发达的地方吧!
    人家一穿越,不是皇子就是贵公子,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你特娘的让老子来这破地方玩泥巴?
    ……”
    牢骚满腹,此处省略一万字。
    樊晓晓大致明白了一点,人家就是2018年穿越过来的。
    可是她想不通,这里是塔楼的一个小世界,严格来说是属于空间的。
    2018年,自己还在地球上读书,按照老者的说法,空间应该在沉睡,又怎么会发生这种有人突然穿越过来的事情?
    她想问老者和管理者,可那两个家伙好像都去打瞌睡了,根本不鸟她。
    樊晓晓郁闷不已,只好继续翻阅笔记本。
    笔记本的主人名叫曹海,有一份饿不死的普通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宅男。
    车祸住院,一觉醒来就出现在这里,还穿着医院里的病号服。
    口袋里只有一个打火机,两支中性笔,手里攥着一个笔记本。
    试了很多种办法都回不去以后,只好认命。
    突然来到一个吃生肉的原始社会,而他又是个缺乏锻炼的宅男,可见生存该有多么艰难。
    连一只兔子都抓不到,打猎就不用想了,没有被野兽吃掉已经是万幸了。
    语言不通,只好学着用手势交流,靠着摘野果挖野菜,才渡过了最初的艰难时刻。
    凭着在游戏里学的那些不入流的招数,他终于混进了一个小部落,成为了部落的巫。
    其实巫就是神棍,只要学会高深莫测的忽悠就行。
    小部落的实力一般,很难捕获到什么大型野兽,曹海便建议,部落不要搞什么野兽图腾。
    因为大型野兽他们抓不到,无法让头领戴上那种兽头。
    小野兽没什么威慑力,别人看见那样的兽头,更容易欺负你。
    不如不戴兽头,也不招太多人,奴隶也尽量不要。
    这样的小部落其实不算什么部落,更像是一些流浪野人临时凑合的队伍。
    不过这家伙会忽悠,而且是真诚地忽悠,倒也渐渐聚集了一点人。
    他也同样教部落的人吃熟肉,不喝生水,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生病几率,死亡率大大减少。
    大家更是将他奉为神明,头领也是不管大小事情都与他商量,俨然将他当成了部落的主心骨。
    部落没有图腾,头领也没有戴兽头,他们的部落甚至没有名字,没有奴隶,可部落的名声还是渐渐传了出去。
    于是过来投奔的人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聚集了上千人。
    这些人都是实打实的青壮年,没有奴隶凑数,在他的严格操练之下,也变成了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
    只不过他很低调,一直都在幕后,其他部落的人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部落渐渐壮大之后,头领也没有再兴起什么戴兽头的意思。
    曹海深知在这个世界,真正的生存之道还是要有一个好身体,于是他每天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个人独自与猛兽搏斗还有一些困难,可要捕获一些小野兽基本上没问题了。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野外生存能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只要不是一个人独自去危险的无人区闯荡,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他总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太过诡异,所以总想探询一下这个世界的秘密。
    而要探询世界的秘密,必须能去最危险的地方。
    因为一个人待的时间太长,这个世界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消磨时间,他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冥想。
    每天写日记,也成为了他的生活习惯。
    可后来他发现,没有纸张,他的笔记本很快会写完。
    于是,他只好收敛自己,不再每天怨天尤人,而是过一段时间,将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简明扼要地集中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