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看到消息,这会儿估计也差不多了,咱们走吧。”刘晓芬下车,抖了抖睡得有些麻痹的腿。
“行,刚刚她说才下锅,需要炖一会儿的,我也会说了这边在忙。”赵延拿出手机看了一下,过去了二十分钟。
现在过去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
厨房,孟晚春正在跟爷爷奶奶聊最近准备回来种点菜的打算。
“我准备种点本地的茄子,我本来挺喜欢吃茄子的,但是上班的时候,能买到的都是外面的大棚种出来的那种紫色的茄子,一做出来都是软趴趴的,不喜欢这个口感。”这也算是自己的一个怪癖了,吃蔬菜或者是吃水果,都喜欢那种脆脆的口感。
“那行,不过你说的有点晚了,我去年没准备多少种子,育苗也育了多少,毕竟还有损耗。”爷爷想了一下,平时都是自己种自己吃,或者拿一点到街上去,但是基本消耗不了多少,随便种个一两行,完全就够吃了。
“要不赶集的时候我在街上买回来吧?”现在集市上有很多卖苗的,有的人自己不会育苗,就可以买买现成的来种。
“你先别着急,明天不是就赶集了,等我去问问你二大爷家有没有多余的,街上的苗不知道是不是你喜欢的那款,咱们村的茄子倒基本是一样的,而且你二大爷家菜也种得不错。”爷爷按下了她的想法,如果有的话,自己家人的育出来的苗肯定更不错。
其实对于孟晚春来说,苗的质量不要紧,毕竟自己有作弊的手段,但是既然爷爷让先等一下,那就算了。
正说着,定的闹钟响了,她揭开盖子,把炸好的虎皮青椒放进锅里。又盖了回去。
“要把火烧大一点吗?”
早在盖上锅盖炖煮的时候,孟晚春就让爷爷把火烧小了。
孟晚春摇摇头,“不着急,青椒炖太久了会烂,所以这会儿我才放下去,再炖个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大火收汁了。”
“那行,要烧火的时候你叫我就行。”
其实爷爷也很不解,按道理来说,孙女的童年就是在老家度过的,受到了良好的做饭启蒙,但是有一点,家里的灶都是土灶,她虽然做饭好吃,这个灶是一点不会烧,哪怕燃得特别旺的火,旺到只用添柴的那种,交到她手里,都能让她弄熄灭,更别说是控制火候了。
孟晚春看着手机,见时间差不多了,就揭开锅盖。
“爷爷,可以把火烧大一点了,我要大火收一下汁,然后在炒个青菜。”
她尝了一下,发现还差点味道,又加了些盐。
肉要炖的时间比较长,怕咸了,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就没敢放太多盐。
搅拌均匀,每一个菜上都挂满汤汁,黄澄澄的十分诱人。孟晚春特地留了一点汤汁,赶紧盛出来。
倒了一瓢水进去,准备刷锅,做了浓油赤酱的菜,这锅就是要趁热刷才好刷。
“晚春,我们来了!”
还没看到人影,刘晓芬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快,刚刚赵延说你们在忙,我还准备等做好了再叫你们呢,等一下,还有两个菜。”
孟晚春说着,手上也没停,把涮锅水给清理干净了。
早上带回来的小白菜还没吃完,直接炒一个蒜蓉小白菜。
“这难不成就是你自己种的那个小白菜?”刘晓芬见她在炒白菜,十分的好奇,高强吃过一次之后,回去一直念念不忘的,搞得自己心里直痒痒,可惜一直没机会吃。
“是啊,今天早上刚刚摘的,味道确实不错,你要想吃,回家了你去我地里弄去。”对于这个菜,孟晚春可是很自信的,自己每天在家都勤勤恳恳的浇水,一看见有杂草,赶紧就把了,生怕被抢了养分,一般人,她还不愿意分享呢。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话间,蒜蓉小白菜也做好了。剩下的就是下午挖的车前草了。
几个人都没吃过,全都好奇的在灶边围着看。
孟晚春准备直接爆炒,等锅烧干,挖了一勺猪肉进去,等猪油化开,放入切好的干辣椒段和蒜片,爆香后将车前草翻进去,快速搅拌。
看见灶边围着的几个人,孟晚春一脸漫不经心的表情。
“这个野菜我之前吃过,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吃出野菜的风味来。”
赵延不明觉厉,反正知道好吃就行,自己就是个厨房杀手,没有发表意见的空间。
炒至野菜变软变色,孟晚春调入调料,翻炒均匀,炒熟就出锅。
见菜出锅了,几个人赶紧分工。拿筷子的拿筷子,拿碗的拿碗,下来的时候带了快乐水,放在冰箱的,也赶紧拿出来倒上。
孟晚春把盛好的菜放在餐桌上,一看大家都已经准备好吃饭了。
轻笑了一下,在美食面前,所有人都是行动派。
“你们快吃吧,别拘束,就当自己家一样就行。”奶奶赶紧招呼人吃菜。
大家也不是第一次一起吃饭,见老人都这么说,也就直接开始吃了起来。
孟晚春端起一碗饭,赶紧夹了一块肉。
肉炖的时间很长,又是炸过的,夹的时候duangduang的,再加上料汁,看起来就让人口水直流,咬上一口,口感软糯,肥而不腻,不嚼而化,满口留香。
吃一口肉,紧跟着吃一口米饭,这道菜简直就是米饭杀手。
而且家里的米都是去年才种的新米,煮出来的米饭看起来晶莹剔透的,淋上一点汤汁,孟晚春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手艺,感觉自己能吃上两三碗米饭。
肉的还有青椒和鸡蛋,炸过之后特别吸味,青椒口感厚实,清香回甜。
鸡蛋qq弹弹,吃起来韧劲儿十足。
赵延一口气来了两块肉,又尝了一下青椒和鸡蛋,这才将目光移向旁边的菜。
青菜哪怕之前吃过几次,再吃上还是不得不感慨这个食材之新鲜,可惜现在种得少,不对外出售。
不过这个所谓的车前草,自己是真的没有吃过,想到这里,他夹了一筷子。
还未入口,首先闻到的就是干辣椒的香味,仔细品尝之下,味道有点微苦,但是却意外的和谐,特别是刚刚吃过口味比较重的把子肉,两者相加,更加的相得益彰。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