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游乐场(1)
作者:我爱布丁   HP拥有反派系统却成为了万人迷最新章节     
    早就拆完礼物坐在一边看魔咒书的西弗勒斯分神扫了一眼无能狂吼的文修·洛德。

    面无表情的补刀,“你这个人形迷情剂在学校里面对其他人,要是能像和我相处时一样,肯定就没人给你送礼物了。”

    文修·洛德坐起身,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条手帕咬住,就像批判出轨丈夫的怨妇一样,假装眼泪汪汪的看着西弗勒斯。

    “你不帮我也就算了,还说风凉话,我可都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啊,这才短短几个月,你就对我腻了,渣男!”

    西弗勒斯觉得文修·洛德是越来越戏精了,有些自我怀疑。为什么自己当初会觉得他是个优雅的小少爷呢?

    文修·洛德见西弗勒斯不接自己的话,蹭到他身边,“你就帮我一起吧,我手腕都疼了,下午还想和你出去玩呢。”

    从阳台吹进一阵风,将花香吹入房间,一瓣花瓣很好被风带着轻轻的落在了文修·洛德的头上。

    西弗勒斯挑了挑眉,伸手捏起少年头上的花瓣,“去哪?”

    原本文修·洛德只是想找个理由让西弗勒斯帮自己,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感兴趣!?

    “额……”文修·洛德 沉默了,他实在是想不到西弗勒斯除了熬魔药和看书练习魔咒之外,还会喜欢什么。

    西弗勒斯就这么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他到想看看,文修·洛德最后能说出个什么来。

    正在思考的文修·洛德眼神乱飘,最后在被拆开的礼物堆里看到了一个旋转木马的八音盒。

    少年眸光一亮,看着西弗勒斯,“去游乐场!”文修·洛德觉得他这个提议简直不要太妙。

    他和西弗勒斯都没有去过游乐场,而且圣诞节麻瓜社会肯定会有特别装饰和活动,肯定更好玩。

    “不去,幼稚。”

    托比亚·斯内普破产的时候西弗勒斯还太小,所以长这么大他根本就没去过游乐场。

    平时出去偶然在街道边看到,游乐场里面都是父母带着自己孩子去的,自认不是小孩子的西弗勒斯对于文修·洛德这个提议十分嫌弃。

    “去吧,陪我,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去过游乐场。”文修·洛德坐到西弗勒斯身边抢走他手里的书,“好西弗。我想坐过山车。”

    西弗勒斯扭头看着文修·洛德眼里的期待,那可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心里一沉,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文修·洛德把抢来的书还给西弗勒斯,“那现在来帮我一起拆礼物吧,拆完咱们就去!”

    西弗勒斯看少年这迫不及待的样子,心里叹了口气,挥舞起魔杖帮他一起拆起了礼盒。

    最后其实剩得不多,也就2、30个,两个人很快就全部拆开了,送的礼物都没什么稀奇的。

    大部分全是各种糖果,毕竟霍格沃兹谁不知道文修·洛德是个糖罐子呢?

    还有很少一部分人送了一些首饰珠宝,主要还是以袖扣和胸针领带夹为主,看着精致的包装和配色,一看就是斯莱特林的小巫师们送的。

    其中还有几个人送的是最新款的羽毛笔,文修·洛德猜测这几个可能是拉文克劳送的。

    不是他学院刻板印象,主要是这其中一个礼盒里还附赠了一张圣诞快乐贺卡,上面的署名是萨利·伯恩。

    文修·洛德回忆了一下这个人的人名,最后实在是没想起来,还是去游乐园之前叫来赛巴斯蒂安,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个小巫师是拉文克劳的。

    不过这个萨利·伯恩送的羽毛笔文修·洛德很是喜欢,羽毛看起来是黑色的,在阳光下会隐隐的泛着金红色,和羽毛衔接处雕刻着玫瑰,做工很精细,笔杆部分还印着很精致复古的花纹,不会影响握笔,看起来整体就像是艺术品。

    文修·洛德将这羽毛笔放回礼盒里,决定开学后就宠幸这根羽毛笔了。

    西弗勒斯看到文修·洛德手里拿着的礼盒,不是莉莉他们送的,这个简约的包装也不会是他认识的斯莱特林的人。

    “这里面是什么?”

    向卧室走去的文修·洛德停下脚步,“这里面是羽毛笔,可好看了!我开学就准备用这个,所以我现在要把他放进我的手提箱。”

    这么多算的上陌生人的礼物里能有这么一个礼物入了文修·洛德的眼,西弗勒斯觉得这个人肯定用了大心思,“谁送的?”

    文修·洛德的声音从卧室里传来。“萨利·伯恩,我也没想起来是谁,一会去游乐园之前还要让赛巴斯回一个贵重一点的圣诞礼物才是。”

    西弗勒斯思考了一会,最后在他的脑海里也没搜索到这个人是谁,又或者是他和文修·洛德根本就没见过这个人。

    西弗勒斯把萨利·伯恩的名字记在心里,决定开学以后要找找这个人是谁。

    心思不纯的人还是要提前防范的好。

    赛巴斯蒂安把拆完的礼物带走后,文修·洛德感觉自己卧室客厅的占地面积都看起来大了一圈。

    距离中午还有些时间,西弗勒斯还以为文修·洛德会拆完莉莉他们送来的圣诞礼物,吃过午饭后休息一会再动身去游乐场。

    没想到少年在赛巴斯蒂安把客厅清理出来后,就拉着他走进了卧室催促着让他快点换衣服。

    西弗勒斯的衣柜里也有几套麻瓜社会的衣服,是第二次去对角巷的时候,文修·洛德在回家的路上硬拉着他去商场里给他挑的。

    他们俩出门,一个穿的一看就是贵族少爷,另一个衣服洗的都发白了还有好几个补丁。

    两人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搭。

    西弗勒斯也知道这样两人站在一起实在是太显眼,原本他自己想着随便买几件就好了,反正都是穿在身上的。

    结果文修·洛德看到他手里拿着的全黑套装,直接就不准他参与给他自己挑衣服这个步骤了。

    西弗勒斯就眼睁睁的看着文修·洛德给他挑了很多他这辈子都不想碰的衣服颜色。

    最后还是特别勉强的在万花丛中挑出了几件不那么显眼的付了款。

    换好衣服的文修·洛德看着站在衣柜前一动不动的西弗勒斯。走到他身后伸出手从里面拿出一套米色的卫衣和牛仔裤,“就穿这身吧,今天这天气不冷不热的,穿这个正好。”

    西弗勒斯转头看向少年,少年穿着一身奶黄色连帽卫衣和浅色牛仔裤,银灰色的长发被发带高高束起,是刚才他为少年绑的高马尾。

    “嗯。”西弗勒斯将视线从少年白皙的脖颈处移开,接过了少年递来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