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里应外合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最新章节     
    连续五日。

    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都没了动静。

    金州关的守将不知为何心中有隐隐的不安。

    城内的百姓们几天下来已经心大到,夜里照常安然入睡了。

    这一夜,西北风刮得有些猛。

    呼啦啦的声音,特别好入眠。

    离西城门仅有五百来米远的卫所,那存放着几乎整个关城百姓家中豆油的大厨房,突然起了火。

    土木结构的房子。

    满墙满地都被人泼了油。

    一点,就飞天。

    再加上西北风这么一吹。

    整个卫所很快就陷入了火海之中。

    今晚还有八百多关军轮休。

    睡得沉沉的。

    还是火势蔓延到营房,才把他们给惊醒。

    “噼里啪啦.......”

    几百人仅着一身单衣,就连滚带爬的跑出了营地。

    虽然第一时间就组织起人手开始灭火。

    但今晚的火势,并没有因为下面的人开始组织人手灭火而打磕巴。

    甚至还有趁风狂飙的架势。

    “噼里啪啦......”

    “哐哐哐......走水了......走水了......”

    很快的,睡梦中的关城百姓们终于被敲锣声吵醒。

    一听是走水,魂都吓没了。

    老天爷!

    整个关城的主街道,可都是房挨房的。

    无论哪一家走水,殃及的可不是三五户!

    一个个端着大桶大盆的水,全往西关门跑去。

    还没跑到西关门,就被卫所上空那冲天的火势给吓到了。

    “我的天哪!这火要怎么灭?”

    “莫说是几千盆水,现在不来一个倾盆大雨这火铁定灭不了。”

    “完了,完了,隔壁的将军府也烧起来了......”

    就在全关城百姓都在白费力气之际,有一个灵巧的身影摸到了中关大街。

    然后,他撬开了一间皮货铺子的门。

    只等火势成型后,他才瞧瞧的离开。

    守城关军不得不分出一小半的兵力,去处理关城内发生的紧急状况。

    而那些准备了整整五天的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终于等到了最好的时机。

    吸取了几天前褡裢被火烧的教训。

    他们特意将褡裢连放在黄泥里浸泡了好几天。

    还把以前的干泥沙换成了湿沙子。

    扛起来褡裢都在往地上滴水。

    除了比之前又重了一倍。

    大首领亲自试验过,就是火油泼上去都烧不着。

    火光之中,守城的关军们看见胡军扛着还在滴水的褡裢,往西关门的城楼冲。

    心都皱成了一团。

    果不其然,这一回放火箭,好些箭头都从裹满了湿泥的袋子上滑了下去。

    燃是燃不起来了。

    胡军这次排了三列。

    堆砌的速度惊人。

    守将急眼,直接给炮手下了指令。

    “打,给我打!”

    三列呢,密密麻麻看不清对方的队伍到底有多长。

    反正射程之内的不少!

    半数幸存未受潮的火药,终于派上了用场。

    “轰......”

    “轰......”

    “轰......”

    金城关的大炮,打响了!

    八门大炮,打响了五门。

    胡军的人手传送带终于被打出了几个缺口。

    但他们仿佛打不死的小强。

    前面的同袍倒下后,后面的人迅速又补上了位。

    城门口的泥沙袋墙又增高了好一截......

    西关门内的驿站中。

    白日还很淡定的驿丞,现在完全没有了镇定样。

    西关城现在是主街都烧成了一片。

    除了大门和卫所右侧的驿站。

    不早不晚。

    那些胡军就在此时发难,甚至还让关军动用了大炮。

    不用太过思量,驿站就判断出这城内出了内鬼。

    很有可能就出在那些胡商们身上。

    驿丞怒不可遏,让马夫们现在满城的寻胡人。

    众官差和流放成员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头目肃着一张脸,吩咐众人:

    “把你们手里的家伙都亮出来做好战斗的准备,要是胡人真的进了城,不要舍不得力气!”

    众人自是应下不提。

    然后把老弱妇孺们都推去了驿站最里面的房间。

    青壮的男人们很是自觉在驿站门口扎堆。

    甘明兰趁大伙儿不注意,就将神木空间里的阿土大王给放了出来。

    得知她未来二十几天内就会生崽,阿土大王都没时间带小弟们巡视地盘。

    随时待命状态......

    已经完成了点火任务的阿古柏,已经寻了一个离西关门不远处的墙根躲了起来。

    恨不得与夜色融为一体,谁也发现不了他。

    他的猎隼巴特站在他的右肩上,给主人当保镖。

    猎隼夜间的视力大约是人类的八倍,很少有移动的猎物能逃离它的视线。

    巴特今晚飞了好多趟,此时有些饿得慌。

    突然,它看见了一只肥硕无比的鼠鼠。

    比巴特还要大好几倍的鼠鼠,自己吃不完还能分主人一半呢。

    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它的猎物。

    就看对方那么肥硕的身体,爬起城墙来相当的利索。

    快如闪电。

    爪子这么有力气,它的肉肉肯定也很好吃。

    眼看着猎物在眨眼间就跑没影了,巴特来不及和主人打招呼就追着猎物而去了。

    再次根上目标鼠后,巴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俯冲下去就狠狠的抓住了对方的皮毛。

    巴特打算将鼠抓到半空再摔下去,摔晕后才方便它食用。

    结果,它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这只肥鼠实在是太沉了。

    还不等它丢开爪子。

    肥鼠一个翻身,灵活的调头就咬在了巴特的爪子上。

    “咔嚓......”

    啃下了一只完整的鹰爪。

    巴特惨叫一声,下意识就要飞走。

    阿土大王岂能给它这个机会?

    鸟脖子过于脆弱,都经不住它一爪子。

    它美滋滋的想着:

    鼠类的天敌遇到本大王,也算倒血霉了!

    这么大一只,应该能有一二斤肉!等它待会儿完成任务回来,高低得把大鸟给主人带回去。

    瞧瞧,它都是什么贴心好帮手哟。

    然后,再不管那些忙碌的两脚兽。

    阿土大王一心要去寻对方的大王去。

    王对王,这才是真正的较量。

    以它以往杀人的经验,只管找那种服饰与众不同的,身上看起来贵气十足的。

    好家伙,等它冲到对方的营地中傻眼了。

    居然所有人的服饰都一样!

    一样的头巾,一样的铠甲,还留着同样的大胡子!

    这要如何是好?